2007年6月23日 星期六

老媽的習慣
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


原來喜歡改別人姓名跟文字使用方法的不只有我媽呀。
前幾天全家人到台灣南部和西部玩,老媽很久沒出現的姓名連環泡的習慣又開始了。
這個習慣要怎麼解釋呢...譬如說,老媽想要叫我的名字,就會「xx(妹妹的名字),xx(弟弟的名字),吉米(以前我家狗的名字),xx(我的名字)」最後才會call對。
可能是因為突然車子後座又坐滿了人,所以才會又進入混亂的狀態,就連我堂哥也不經意的開始這個習慣。
習慣果然是會傳染的。

2007年6月12日 星期二

聯合報

最近吵得很兇的楊宗緯年齡風雲,讓我開始注意一些報紙的報導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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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紙封面寫的是「國防部證實:楊宗緯因偷竊退學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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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頁的報導標題居然變成了『網路傳他「偷竊同學信用卡去百貨公司盜刷」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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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學指稱為偷竊事件,『...至於是否就是網路傳言的「偷竊同學信用卡去百貨公司盜刷」,國防認為牽涉個人隱私,並未深入查察
這會不會差太多了,封面標題居然是假的。國防部並沒有證實楊宗緯是因為偷竊遭到退學。
報紙的可信度實在是令人質疑,大家看報只要小心看,小心求證。
求證本來應該是媒體應該做的事,不過現在居然要讀者來做求證的動作,媒體實在應該要多多進步。

今天還看到另外一個讓我覺得好笑的標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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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讀者已經習慣的鹹濕口味,醜惡的競爭居然被形容成「精彩」。難怪內地的朋友都覺得台灣媒體像綜藝節目一樣,十分精彩。

2007年6月8日 星期五

家是我職場修煉道場

從溫哥華回到台灣,要待約四個月之久,本來想要去找個貿易公司去工作增加一些工作經驗,不過所有的公司都不需要短期的工作,所以也只好作罷。已經回來一個月了,心裡都只是想多陪陪家人,可是家人也是要工作,沒辦法常常和我一起作些什麼。今天好好的想想,其實家,也可以是為未來就業作準備的地方。

每天早上我都會想要睡到中午,不過都會被我老爸挖起來,要我配合別人的時間生活。實際上是沒有這個需要,因為我根本很少有跟人相處的機會,不過他還是堅持,我就把他當作磨練吧,要是以後我的職業是要天天到公司報到,那正常的作息真的是很重要,所以我也就妥協了。



要充分利用自己的時間。




這幾個月我實在沒有一個實際的目標,所以我每天都要很努力的找一些事情來作,回來台灣一個月發現,原來「忙」也是一種幸福,居然懷念這一年在學校痛恨的忙碌生活。天氣好的話,事情就好辦,我可以去田裡除除草,種種菜,不然就騎腳踏車,沒什麼目標的衝刺。對於某些人來說可能不算什麼,不過我居然能從南投市區騎到中寮永平老街,來回費時一個半小時,覺得頗有成就感。到體育場跑步,這是最不得以的作法,我實在很難忍受用盡全身力氣但居然還留在原地的那種概念。要是天氣不好,我通常會在家裏遊蕩,努力的找事情作,不過不外乎就是在電腦前度過一整個上午,或是幫忙看店。



和家人相處是一種藝術。



不再家人身邊時,會很希望在家人身邊,不過當每天24小時都和家人在同一個屋簷下,要用「享受」的方式一起生活,可以說是天下第一難事之一。常常就是為了很無聊的事情,或不諒解,讓不愉快的氣氛瀰漫在家中。我是很難忘記的人,很難去忘記這些不愉快之後的後悔,常常想,「當初要是我不說那句話就好」,或是,「我居然會作這樣的事,是不是很不孝呢?」不過我的個性又算是激動派,常常想什麼說什麼,沒想太多後果,一但事情發生卻又後悔莫及。生活中缺少一種幽默感,讓自己能夠控制情緒,或是諒解家人。這應該也是出社會工作很重要的一個元素吧!之前在7-11打工時,發現幽默感是工作中不可缺少的潤滑劑。這幽默感並不是只很會搞笑什麼的(雖然我發現我已經不會搞笑了,應該多多練習),而是在遇到困難時,能夠用一個不一樣的心情,來解決眼前的挫折。我想學一輩子都沒辦法完全學好這樣的技巧,不過平常應該不時反省自己處理事情跟心情的方式。



沒有什麼事不值得做



在沒事找事做的過程中,通常心中會浮出一些覺得很沒有意義的「找事做清單」,但是也沒其他事可以做,於是就將就做了。意外的是,做完之後,會有莫名的成就感,而且都會有先前想不到的感想和收穫。所以不管什麼事,就去做做看吧。





這是我對我自己今後的一些提醒,與大家共免其中生活經驗。





手套發芽了

之前去田裡除草,回來後手套濕答答,於是放在家門曬乾,沒想到...







居然發芽了!!

原來是雜草的種子黏到手套上,加上這幾天下雨,也忘了把手套收進來。

手套變成這付得性。



















2007年6月7日 星期四

波羅蜜很大

今年回到台灣,第一次品嘗到波羅蜜這種水果。

不過他吃起來很不像水果啊!

波羅蜜是我家農田裡種的,每年夏天都會長出巨大到有點誇張的尺寸,而且會長出十幾顆...掉下來應該會砸死人。樹約五到六公尺這麼高。

一剛開始我們家沒有人會處理波羅蜜,只知道裡面的種子煮過之後吃起來像是菱角。不過我很懷疑,難道一顆十幾二十公斤的波羅蜜難道就是吃那幾百公克的種子嗎?

到奇摩知識查了一下,才知道,幾乎整顆波羅蜜能看到的都能吃。

味道像是菱角的種子,可以去皮煮排骨湯;裡面的絲狀果肉,可以炒肉絲;種子旁邊有甜味的果肉可以煮甜湯或作調酒。

波羅蜜是很補的,難怪我回台灣都補的肥吱吱。

到底有多大,看看照片就知道囉。

2007年6月5日 星期二

career viewday 之我要當農夫

家裏有塊不怎麼整理的農田,我們只有在田裡那棵波羅密結果實才會去看看。
最近閒著也是閒著,就跑到那兒除草,感想是,真的很累人。
因為我用的工具只有鐮刀一支+鋤頭一隻,弄了好幾天,也才搞定約十幾坪的雜草。
其中最好玩的莫過於把那些雜草燒掉,不過挫折也很多。第一天怎麼燒就是燒不起來,後來才知道是要先讓草曬乾。
於是等了幾天,我和我弟帶著報紙,再次挑戰,終於成功了。
熊熊烈火,燃燒我青春的心~~
燒啊燒~~~

昨天種了蕃薯,不知道什麼時候才可以收成啊!